
公告日期:2014-04-2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舟宏201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
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诚
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13年度工作中,本人及时关注公
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13年度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13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在201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3年度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3年度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201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5次。
2、201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1次股东大会。
3、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个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议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进行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制度建立的完善情况;
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在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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