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1-26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3-008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正
处于审核阶段,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公司需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并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
司经营,使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现将近五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
施或处罚情况及公司相应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的监管函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沪证监公司字[2008]192 号整改通知书
2008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
向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8]192号),就2008年5月及8月对公
司的检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公司整改。具体问题及公司的整改情况如下:
1、制度建设问题:
(1)公司未及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对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整改情况:
2007 年财务报告是公司首次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的,对“主要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了修订,对 2006 年度相关比较数
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指南、讲解、解释公告和专家意见等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并按企业会计准则
重新列报。虽然在财务会计实务上,公司已及时按新会计准则执行,但财务管理制
度则未能及时按新会计准则进行全面性修订。根据上海证监局的整改通知,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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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新会计准则要求,结合相关证券管理法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要求,由公司财务部
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计划,并成立修订工作组,由财务总监任组长,按管
理职能下辖管理财务、生产财务和销售财务三个小组,分别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
内容包括:
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对照新会计准则进行检查
修订,主要重点为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个别部分如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
和固定资产等作了较大修改,明确子公司执行与母公司相同的会计政策等。
2)全面地修订了会计核算制度:根据新会计准则,强调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
科目的使用、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其附注的要求和格式,以及财务报表披露等。
3)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因新老会计准则差异较大,有的予以重编,如投资管理制度;
有的作较大篇幅的修改和调整,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改会计估计,增加年末固
定资产复核等条款。
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工作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完成,并经公司内审部门审核确认。
(2)全资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未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公司
章程。
整改情况:
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未及时按照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修订公司章程,
目前已按照修订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征
询律师专业意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规范运作方面:
(1)公司2008年1月10日召开董事会,未提前三天发出会议通知,通知时限不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
整改情况:
200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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