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6-19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2-038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签
署了《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合同》,现将合同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
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
之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二〇一二年六月
第1页 共7页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合同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由下列双方在中国上海签订:
甲方: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慈雄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杜行镇谈家巷镇南
乙方: 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慈雄
注册地: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岛大道镇离岸公司中心,邮政信箱 957
鉴于:
1. 甲方拟向乙方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非公
开发行”)。
2. 乙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普通
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方与乙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普通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认购标的及认购数量
1. 认购标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认购数量: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900 万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二、 认购方式
第2页 共7页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三、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 8.84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