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1-07-14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中信
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及持续督导的的保荐机构,对远望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76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603.8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26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410.536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569.9584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840.57775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
[2011]0187 号《验资报告》。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远望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6.93%,
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预
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2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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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
2011 年 7 月 13 日,远望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林植、陶映冰认为:远望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
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远望谷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
险投资,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风险投资。同时,该事项已经远望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同意远望谷实施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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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林 植 陶映冰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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