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3-27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 SJ[2012]270-2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1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 SJ[2012]270-2 号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公司”)《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辰州矿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辰州矿业公司《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辰州矿业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辰州矿业公司 201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辰州矿业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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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智清
中国北京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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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1”文《关于核准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核准,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220.40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279.6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7 年 8 月 7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中,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07A5008-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4,988.41 万元。
201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上期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201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1 年 5 月 29 日。
(二)将募集项目资金余额 14,988.41 万元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上期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 10,000.00 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88.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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