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材料: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西部材料资讯
2016-08-09 17: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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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10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6-042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9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4,374,100股新股。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最终数量为38,077,137股。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西藏中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三、保荐机构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明: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律师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会计师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会计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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