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
监督指导下,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坚持监督、服务并重的理念,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监督职能,聚焦政治定位,推动公司治理与“五篇大文章”落地有机融合。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㈠聚焦政治定位,促进政策落地
一是深入贯彻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推进“五篇大文章”的有效落地,开展相关执行情况的评估。开展绿色金融发展、业务全流程管理等方面评估,为推进绿色金融有序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和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为推进普惠贷款业务和客户规模持续增长,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重点评估消费者投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销售适当性三方面管理情况,助力提升全行消保意识及纠纷化解能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一方面按照监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自查和整改工作,听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场检查意见书》和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检查整改要求和年度监管意见等报告,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坚守定位推进年”工作方案。根据“坚守定位”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发展定位、内部
机制、风险管理、金融产品与服务适配性四个维度,纳入“两会一层”履职评价体系,同时全面细化“坚守定位”考核内容,明确 14 项评价指标,赋以标准分值进行量化,确保激励约束机制到位。
㈡聚焦监督职能,深化全面监督
一是会议审议机制运行良好。年度内,召开监事会及监事会
临时会议 7 次,审议通过 68 项议案、听取 70 项议案和监督检查
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报告;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通过 33 项议案。通过各类会议,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审议了非公开发行债券、对子公司增资等资本类议案;审议各季的财务运行、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经营性议案。上述所有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全体监事认真履职,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发表审议意见,会后跟踪建议落实情况,确保审议效果。
二是全面参与相关重要会议。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参加董事会、行务会、行办会等各类会议,对公司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实时监督。全体监事参与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监督各项重大决策过程。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监督评估。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监事会有序开展了对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管理、合规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运营、并表管理、压力测试、薪酬管理情况等 13 个专项监督评估项目,并出具了相关监督检查意见书,提出推进数字建设、增强监测能力、确保稳健经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关联方管理的系统管理水
平、强化日常管理督导、提升绩效考核准确性、持续细化信用风险压力模型等共 32 条意见建议。
四是优化完善履职评价工作。结合“坚守定位推进年”工作要求,优化完善了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标准、评价细则,确保履职评价公正公平并紧跟监管政策要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履职评价办法和评价细则等有关制度,结合具体履职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履职评价议案提交监事会审议后,经股东大会通过,报送监管部门,确保监事会对“两会一层”履职监督有效执行。监事会对年度内涉及任职岗位变化的洪立峰监事长、王勇杰副行长、付文生副行长、章宁宁副行长等四位高管完成审计,落实履职监督。
五是推进全行重点检查整改工作。年度内,监事会组织召开“2023 年度监管意见的监管评级整改”“提级检查整改”“代销业务专项检查整改”“监管检查前自查问题整改”等 4 次整改督查会议,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针对重点问题逐项讨论,敲实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抓实落地进度,确保重点问题整改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
㈢聚焦履职能效,优化工作制度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根据相关政策及结合监管意见,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两个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合规性、可操作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修订完善“两会一层”履职评价细则,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履职评价覆盖面持续延伸,使评价内容更加完整,表述更加详细、明确。
二是优化职工监事述职制度。执行职工监事向工会述职程序,确定每年四月向工会职能部门汇报工作。通过向全行员工报告的形式扩大报告范围,加大员工对职工监事的监督力度。
三是全面完成提级检查整改。针对监管部门提出完善履职评价工作、增加监督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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