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ZhonghuanSemiconductorCo.,Ltd.
(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8年4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44,186.81万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9.3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38.2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96亿元(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2、发行人本次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次债券项下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3、本期债券名称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 称“18中环01”,债券代码“112823”;品种二债券简称“18中环02”,债券代码“112824”。
4、本期债券含品种一和品种二;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合格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合格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
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6、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
7、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8、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9、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6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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