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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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6: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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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21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0 日以传真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

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 3 人,实际参会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监事赵春蕾作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 2 票,赞成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等因素,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审议通过《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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