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7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22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5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部分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9)。现就交易标的、回购金额等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保证公司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开展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公司将持有的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应收账款收益权以不超过人民币2.5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通信托,期限12个月,到期后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不超过人民币27,133.10万元回购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关于部分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该融资业务相关事宜。
本次事项属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街296号汉江国际1栋1单元32-38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法定代表人:冯鹏熙
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761,691,919.32元、总负债858,526,974.48元、净资产4,903,164,944.84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09,268,692.61元、营业利润756,001,230.73元、净利润566,698,272.4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145,147,352.40元、总负债801,028,853.47元、净资产5,344,118,498.93元;2018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762,525,327.82元、营业利润582,926,997.58元、净利润440,953,554.09元。(未经审计)
公司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公司合法享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公司、供电局及部分优质民企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应收账款真实、有效,无瑕疵。
公司本次拟转让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1亿元,最终转让价格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计划主要内容
转让标的:公司持有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公司、供电局及部分优质民企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应收账款收益权;
转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1亿元;
转让期限:12个月;
退出方式:到期后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不超过人民币27,133.10万元向国通信托溢价回购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溢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1亿元转让价款的8.10%,即不超过2,033.10万元;
增信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公司对应收账款收益权的回购价款的支付进行差额补足。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