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科陆电子资讯
2017-11-24 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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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5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716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11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15:00至2017年12月11日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与董事、副总裁桂国才先生须对《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副总裁聂志勇先生和桂国才先生须对《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饶陆华先生、桂国才先生与聂志勇先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追加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2与议案3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逐项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17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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