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2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
告》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4 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 √
6.00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8.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 √
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2023 年修订)>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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