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8-14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Z H O N G X I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C O . , L T D .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0】第01198 号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截
至2010年8月9日的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专项说明》是沧州明珠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重新计算、实地
观察、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沧州明珠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专项说
明》,如实反映了沧州明珠截至2010年8月9日的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提供给沧州明珠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的附件材料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专项说明》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 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 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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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高桂玲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祁卫红
中国 北京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 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 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专项说明
基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年产4,500
吨新型高阻隔包装薄膜(BOPA)项目”业已完工,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现将截至2010
年8月9日的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收入情况
2009年1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9】77 号《关于核
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1,6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1,340万股新股,每股发
行价为9.00 元。截至2009年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20,600,0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11,997,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602,600.00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喜验字[2009]第
01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支出情况
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年产4,5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薄膜(BOPA)项目”。截
至2010年8月9日,该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募投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差额
年产4,5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薄膜(BOPA)项目107,960,000.00 88,711,863.84 19,248,136.16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支出金额为107,9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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