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3-15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1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8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0.0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34.30 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265.70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全部到位,
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南验字(2006)第 15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余额及审批处理情况
(1)使用金额及余额
2011 年 1-6 月,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893.12 万元,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全部完成 IPO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93,207.00 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 58.70 万元(按募集资金净额 93,265.70 万元计算)。截止 2011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4,458.02 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为 4,516.72 万元。
(2)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批及处理情况
经会计事务所鉴证、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1-021、2011-022、2011-023),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
息收入)4,516.72 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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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
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9 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及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高新区支行、深圳市商业银行罗湖支行(以下统称为
“商业银行”,已更名为平安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协议》,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1 年 10 月 31 日 , 将 存 放 于 中 国 银 行 深 圳 市 分 行 高 新 区 支 行 专 户 余 额
13,701,622.21 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将
存放于平安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专户余额 31,465,600.79 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一般
结算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三、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招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及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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