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12-30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钱云宝先生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接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通知,钱云宝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签署《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
关情况代为公告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甲 方:钱云宝
乙方: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签署背景
1.甲方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恒宝股份”)132,192,000股股份,占恒宝股份总股本的30%;
2.乙方系一家具备产业基金内涵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拟以旗下管理
的上海盛宇钧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宇钧晟”)等产业
投资平台,向甲方受让不超过7.49%的恒宝股份股份,盛宇钧晟将成为恒宝股份
第二大股东。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
1.1 甲方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拟出售公司股份数量规模
不超过3300万股,占恒宝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7.49%。
1.1.1本次乙方指定盛宇钧晟协议受让甲方拟出售的5.11%的股
份,即22,500,000股。
1.1.2协议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8元,即恒宝股份本次协议
转让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1.1.3如甲方出售剩余不超过2.38%的股份(即10,500,000股),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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