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回购报告书(2024年度第二期)
广博股份资讯
2024-07-15 19:07:07
  • 1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2024年度第二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本数);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33,333股至1,666,6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34,272,953股的比例为0.2496%至0.312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回购金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以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2024 年度第二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7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4.75元/股,已低于公司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9.94元/股的50%,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时点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
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