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1-16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9-003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购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9-004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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