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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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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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9-0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书林 ,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浙江万


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


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


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


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


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


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


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


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


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


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


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


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


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


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


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


包括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张书林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


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张书林


日 期:2010年9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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