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丰奥威资讯
2013-04-28 13: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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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7-27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2-04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由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

37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

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为: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一)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分红。 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二)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现金分红。

(二)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净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续持续经营;

(三) 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



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立意见;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占用的资金。 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虽未全部满足上述条件,但董事会认为必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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