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7-27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2-04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由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
37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
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为: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一)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分红。 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二)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现金分红。
(二)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净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续持续经营;
(三) 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
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立意见;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占用的资金。 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虽未全部满足上述条件,但董事会认为必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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