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08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09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092),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
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7日。截至2017年
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
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公司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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