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2-23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江苏宏宝 公告编号:2013-007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中的 688 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详
见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2 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 688 万股全部解
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6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80%)
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
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质押期限至 2015 年 2 月 3 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宏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7,629.2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1.46%,累计质押 5,27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68%。
特此公告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