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31
附件 2: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2 号——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名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司
证券简称 獐子岛 证券代码 002069
交易类型 购买 □ 出售 √ 其他方式 □
交易对方 亚洲渔港(大连)食品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限公司
上市公司向亚洲渔港(大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渔食品”)转让
本次重组概况 其持有的大连新中海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海产”)100%股权和
新中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新中日本”)90%股权,亚渔食品拟支付 2.345
亿元对价。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净额和 2018 年 10 月出售翔祥食品 39%股权,属于同一或
判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资产,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需要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的依据 二者净资产合计占上市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
净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规定的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獐子岛为集中资源加快海洋牧场重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保障公司安全运营,
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拟将公司持有的新中海产 100%股权和新中日本 90%股
方案简介 权转让给亚洲渔港。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估值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序号 核查事项 核查意见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交易对方的情况
1.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1.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
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是否 是
相符
1.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是
1.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不适用
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1.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是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1.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1.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是
真实
1.2.2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是
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不适用
情况
1.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是
基本情况
1.3 交易对方的实力
1.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是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1.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是
1.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 是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1.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1.4.1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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