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3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受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委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平安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獐子岛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估值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獐子岛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宏 石军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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