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景兴纸业资讯
2024-04-26 2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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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2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续签的总额度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1 年的互保协议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799.40 万
元人民币,弘欣热电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510.00 万元人民币。

一、互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与弘欣热电公司续签互保协议,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继续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分别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互保总额应包含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双方已向对方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本次续签互保协议的事宜经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实施。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446.26512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陶卫中

4、成立日期:1995 年 11 月 27 日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大道 1388 号

7、经营范围:从事电力业务(详见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 1041710-00762,

有效期至 2030 年 08 月 19 日) 供应蒸汽;劳务服务;蒸汽管道工程安装。(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恒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87.76%

浙江亚太纸管有限公司 12.24%

9、经营状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弘欣热电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537,373,734.39
元,负债总额为 565,374,239.24 元,净资产 971,999,495.15 元,2023 年 1-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 677,454,744.86 元,净利润 76,191,159.57 元,资产负债率为 36.78%。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弘欣热电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563,477,624.26
元,负债总额为 578,878,047.08 元,净资产 984,599,577.18 元,2024 年 1-3 月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 165,625,313.65 元,净利润 12,600,082.03 元,资产负债率为 37.03%。

弘欣热电公司为本公司的能源供应商。

三、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金额:

在互保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弘欣热电公司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金额的银行借款的担保,该等担保行为包括双方控股子公司为对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做的担保。双方同意,上述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署前由各方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担保额度中。

2、借款性质:

相互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为贷款人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

3、违约责任及反担保措施: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未能按期归还本协议另一方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导致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归还借款情况的,借款方应当按照提供担保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将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归还的款项归还予提供担保方,并按照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款项的 20%支付赔偿金。

双方同意,在对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将向担保方提供相关必要的且令提供担保方满意的反担保措施以保护担保方的利益。

4、协议有效期:

互保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的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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