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3-2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3年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082号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1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号)及相关规定对201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鉴证报告 第1页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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