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或固定收益类短期理财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或固定收益类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进行保本或固定收益类短期理财。
独立董事签名:
钱 强:
陈宋生:
梁华权:
2020年1月3日
[点击下载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