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1-1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经充分沟通后,我们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于李胜:
宋萍萍:
钱 强: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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