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8-31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3-04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近日接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函件,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实施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
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90万元。
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独立董事王祖龙、丁福生、范松林发表意见认为:
(一)鉴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作出变更审计机
构的决定合理,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取得了我
们的认可;
(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
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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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并同意将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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