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3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
会编制了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本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包括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和2013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1〕1098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增
发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7月委托保荐机构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85,987,278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61.8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8.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9,223.64万元,于2011年8月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于2011年8月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267号验资报
告审验。
2.累计已使用金额、2016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884.29
万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203.71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2,697.75万元。其中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杨箕支行(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
迁址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以下简称
“光大杨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
下简称“招行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
塘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新塘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合计为1,609.3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
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以
下简称“工行天平架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70万
元,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增城新塘支行,余额为1,080.74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比实际应有余额 2,339.35 万元多 358.40
万元,差异原因为:公司光大杨箕支行、招行开发区支行、中行
新塘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 230.75 万元
(其中利用利息收入投资安江水电站项目12.18万元),募集资金
使用发生的手续费支出0.73万元。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9.51万元(其中利用利息收入投
资安江水电站项目11.32万元),手续费支出 0.48 万元。粤水电
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 117.11
万元,手续费支出0.37万元;开户预存0.09 万元。下属公司汇
入16.03万元。由于单位以万元计,四舍五入导致差异0.0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
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由项目管理
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
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
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
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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