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晚间,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旗下中工国际、苏美达等12家A股上市公司同步发布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风险处置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机财务”)收到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国机财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罚款40万元,相关责任人遭到警告。12家上市公司同步启动风险处置流程,开展风险研判并督促机构完成整改,全部公司均表示此次处罚不会对自身经营、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存贷款业务造成不良影响。
此前,8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黄亚杰给予警告。
8月17日晚间,国机集团旗下12家A股上市公司同步发布公告,披露集团财务平台国机财务因个别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仅国机精工的公告未使用“个别”二字),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罚款40万元,各公司均称该事项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存贷款业务。
这12家国机系A股上市公司包括中工国际、中国电研、蓝科高新、国机精工、苏美达、川仪股份、国机汽车、晶华新材、国机通用、一拖股份、林海股份、国机重装。
上述公司公告称,收到国机财务发来的《关于收到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告知函》后,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敦促国机财务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分析风险原因、研判风险动态、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及落实整改措施等。
公告称,根据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调查情况和国机财务提供的相关资料,国机财务将按期足额缴纳全部罚款,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国机财务日常生产经营及为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与国机财务存贷款业务产生不良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25家成员企业共同投资组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9月正式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7.5亿元人民币。
该公司由国机集团及其所属25家成员企业出资组建,以加强国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坚持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
根据证监会、原银保监会2022年5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财务公司发生风险事件时,相关上市公司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中工国际8月14日晚间发布的《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国机财务总资产5,381,417.71万元,负债总额4,931,242.97万元,其中各项存款4,844,059.4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8.23%,各项贷款2,549,696.49万元,净资产450,174.75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49,440.72万元,利润总额15,402.66万元,净利润11,411.53万元。
该报告称,自成立以来,国机财务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关注内部管理。通过对国机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及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从已披露数据看,国机财务在集团资金融通中扮演重要角色。以中工国际为例,其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各项存款余额为190,392.05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534,026.25万元的35.65%,占国机财务吸收的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为3.93%;公司在国机财务的贷款余额为1,000万元,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170,028.30万元,在国机财务贷款余额比例为0.59%,占国机财务发放贷款余额的0.04%。国机集团委托贷款余额28,508.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