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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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16: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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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及公
司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
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权益受到或可
能受到企业活动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员工、消费者、客户、供应商、投资者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各部门和各(分)
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
经营管理活动中,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强化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正面影响。

第六条 公司应当关注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关切,与利
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ESG 发展理念

第七条 公司坚持以“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工程
引领者”为 ESG 愿景,积极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以绿色设计、绿色工程、绿色制造、绿色产业组成的“四绿”理念为引擎,驱动公司各业务板块高质量发展。

第八条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视作公司发展的驱动力,坚
持走高质量、可持续、绿色发展的道路,打造并持续巩固公司 ESG 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科工贸一体化、投建营全价值链运作的卓越工程引领者。

第三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
运行高效的 ESG 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的工作职责,为 ESG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 ESG 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审议并批准公司 ESG 发展战略和目标、ESG 管理制度、ESG报告及其他 ESG 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 ESG
工作专业指导机构,主要负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发展
提出建议;

(二)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 ESG 规划目标、政
策制定、实质性议题、管理方针、执行管理、风险和机遇、绩效表现、信息披露等重大 ESG 事项;

(三)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十二条 ESG 工作小组由公司各部门、各工程事业部
负责人,以及主要子公司对接人组成,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是 ESG 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 ESG 发展战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负
责推进和落实;

(二)组织开展公司 ESG 实质性议题分析;

(三)组织开展公司 ESG 风险识别,并制定应对方案;
(四)拟定 ESG 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细则;

(五)落实 ESG 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六)根据公司 ESG 管理体系建设需要,拟定公司 ESG
考核指标;

(七)开展公司 ESG 关键信息的统计、审核及调整;


(八)组织编制公司 ESG 报告;

(九)做好 ESG 理念对内宣贯和对外宣传;

(十)完成 ESG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ESG 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牵头统筹 ESG 工作小组各项工作;

(二)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沟通,组织开展 ESG 培训,
跟踪 E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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