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4-25
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要求,我们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2年度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阅和查验,发表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
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欧元
审议批
序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合同 实际担 担保债务
准担保
号 对象 类型 期限 签署时间 保金额 逾期情况
额度
NBHXAUTOMOTIVE 连带责
SYSTEMGMBH
1 任担保 2012.01.31-2014.01.30 2012.01 2000 2000 无逾期
NBHXAUTOMOTIVE 连带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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