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9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议案 1、议案 2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
联方应回避表决,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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