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3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9-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长周海昌、副董事长郝旭明,董事何伟成、郑崖民、肖庆,独立董事魏天慧、刘杰生以现场方式出席,副董事长兰佳,独立董事沈肇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海昌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裁工作报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69】号),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4,041,902,113元,利润总额-268,486,9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9,057,4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3,114,97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313,55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805,824,25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56,092,345元。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468,383,913股,2018年每股收益-0.49元,2018年末每股净资产3.54元。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69】号),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407,45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8,672,865元。公司董事会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8,383,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共计37,470,713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1,202,152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作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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