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2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张文标、苏新建、吴晖
2021 年 1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