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药监公布了关于双鹭药业的重大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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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2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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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利拉鲁肽用于体重管理的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的通告

双鹭利拉鲁肽注射液 

适应症:糖尿病、减肥(每天一针) 

状态:Ⅲ期临床试验


       近年我国人群中超重肥胖问题不断凸显,导致其相关的慢性病患病/发病呈快速上升趋势,但目前批准用于超重或肥胖人群的药物非常有限,临床迫切需要更多治疗药物用以辅助生活方式干预进行体重管理。

       利拉鲁肽注射液为丹麦诺和诺德公司开发的一种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类似物产品,在国外首先获批用于治疗 2 型糖尿病,商品名:Victoza[1],最大使用剂量为 1.8 mg每日一次。基于 GLP-1 可通过大脑中广泛分布的受体调节食欲和热量摄入,诺和诺德又开发了商品名为 Saxenda[2]的产品,在国外获批用于 BMI 30 kg/m2 及以上(肥胖)或者 BMI27 kg/m2及以上(超重)并伴有至少一种肥胖合并症的成人患者、12 岁及以上体重大于 60 kg 且根据国际 BMI 界值相当于成人 30 kg/m2(肥胖)的儿童患者,采用 3 mg 每日一次的剂量辅助低热量饮食和增加锻炼进行体重管理。

       原研利拉鲁肽注射液于 2011 年在中国获批,目前适应症为成人 2 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和降低伴有心血管疾病的2 型糖尿病成人患者的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风险[3]。国内有多个利拉鲁肽生物类似药研发,同时也申报了体重管理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由于原研利拉鲁肽注射液在我国未获批该适应症,且与改善血糖控制的作用机制不同,因此生物类似药无法直接外推体重管理适应症,需要开展临床研究。

      2020 5 月发布了《利拉鲁肽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4],明确了利拉鲁肽生物类似药的临床研究要求。本指导原则在该项指导原则基础上,结合利拉鲁肽特点及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进一步阐述利拉鲁肽注射液在我国进行体重管理临床研究的建议,为研发机构和研究者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药品监管部门当前的观点和认识,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本指导原则中的相关内容将不断完善与更新。应用本指导原则时,还请同时参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和其他国内外已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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