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8-07-24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案在第二十九条后新增一条作为新的第三十条,其后条款序号顺延。内容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08 年7 月19 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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