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5-31
股票代码 002035 股票简称 华帝股份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一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与离职管理........................................................... 4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问责............................................................................... 5
第六章 附则....................................................................................................... 7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利、和义务,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享
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
个人品质、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3、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本公司现任监事;
5、一年内曾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 2 次以上行政监管措施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
6、曾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人士;
7、其他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人员。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之间指定的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
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依法承担以下的主要工作职责:
1
1、负责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履行法定
报告义务,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