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7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海静、张益、曹悦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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