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号)核准,于2014年1月8日以11.33元/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43,7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93.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3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52,639,99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万元)
2014年1月28日募集资金总额 78,000.00
减:发行费用 2,736.00
2014年1月28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5,264.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7,065.49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4,865.84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463.6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112.68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5,142.28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434.0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证券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账号24140501040010702、24140551700000932、24140551600001084)、中国招商银行丽江市分行(账号871902728610702、87190272868100053、87190272868100067)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支行(账号24169801040021717)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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