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29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0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6日下午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马勇等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年度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05)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5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5年度分红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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