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01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1-1-1
证券代码: 002015 证券简称: 霞客环保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修订稿)
交易对方 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交易对方
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
无锡腾宇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坤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臻荟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王蔚
朱钰峰
上海望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八月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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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公司股东上海惇德、竑悦投资、北京中航安、中基矿业、陈建忠先生以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人或本单位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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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上海其辰及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交易对方江苏协鑫、无锡腾宇飞、上海坤乘、宁波臻荟、王蔚、朱钰峰和上海
望畴均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本人/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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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证券服务
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相关信息,分别承诺: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
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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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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