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02-28
股票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09-008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及专项帐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7 ]148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1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元,共募集资金17,1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322.31万元于2007年7月18日划入公司账户,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勤信验字[2007]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轿车座椅调角器扩大生产能力技术改造、轿车座椅滑轨扩大生产能力技术改造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截至2008年12月31日各项目投资进度和产生的效益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2008年实现效益(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月)
轿车座椅调角器扩大生产能力技术改造 7,724.71 7,724.71 1,492.42 6,432.20 -1,292.51 83.27 1,023.07 24
轿车座椅滑轨扩大生产能力技术改造 4,994.33 3,348.86 1,200.97 2,975.98 -372.88 88.87 91.72 24
技术中心建设 3,603.00 1,002.60 700.75 838.89 -163.71 83.67 - 24
合计 16,322.04 12,076.17 3,394.14 10,247.07 -1,829.10 - 1,114.79 -
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的调整
由于2008年国内外经济下滑,公司2009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防止产能放空,合理利用现有设备及厂房,公司将调角器技改项目、滑轨技改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项目完成时间调整至2010年12月,项目实施内容不作调整。
三、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调整情况
为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将原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的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截至200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228,046.80元)转存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青年支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青年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次专项账户的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四、相关机构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由原来的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是公司基于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的变化,防止项目建成后产能放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仅是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周期,实施内容不作调整。本次调整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原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上的募集资金转存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青年支行,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
经过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的调整及专项帐户的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精机"或"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及专项帐户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①本次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进行适当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地点等皆未发生变更,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董事会已就建设周期调整事项进行审议,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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