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2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杨帆)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投票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姓 名 (弃权、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对次数)
杨帆 6 6 0 0 0
(二)股东大会会议
2021年度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因公未亲自出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从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履职情况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董事资格进行了审核。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全部参加。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2020年,公司管理层团结一心、克服困难及时制定防范和应对措施,稳步推进复工复产,有效保障了公司稳定、持续的生产经营,紧紧围绕着董事会制定整体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全面落实,公司各项业务得到大幅增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既定考核
制度发放。
三、2021年度内对公司相关会议和事项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对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个人履历和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推选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其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4、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96.33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67,625,4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