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1-08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139,414,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727%。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8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39,414,80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1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09,999,999.62 元。公司已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格力电器,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
下:
承诺 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 履行情况
事由 方 期限
其他 格力 关于非公 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 2022 年 7 自新 履行完毕。截
承诺 电器 开发行股 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月 8 日 增股 至本公告披露
承诺 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 履行情况
事由 方 期限
份锁定期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 份上 日,格力电器
的承诺 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市之 没有转让上述
议方式转让。在前述股份限售期内,本公 日起 股份。
司取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 三年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
取得的股票,本公司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等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
要求的,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
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让,
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本公司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
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独立、机构独立、
财务独立、资产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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