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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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目 录
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0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估报告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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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健光华审(2009)专字第070012 号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0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认定。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
引》以及其他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性是盾安环境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盾安环境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
效性的评价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
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盾安环境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盾安环境公司2008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涂振连
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建华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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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日期: 2009 年3 月15 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0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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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0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内控制度的检查,有
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的稳健经营。现将公司2008 年度有关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如下: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
营管理合法合规;
2、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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