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盾安环境资讯
2009-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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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0-28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9-04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


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光华审(2009)专字第


020535 号《鉴证报告》确认,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144,361,358.73 元,投资范围系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


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3、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144,361,358.73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


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投资计划,本次利用不超过


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投资进度


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不


超过6个月,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申请及批准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特此说明。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骆家駹、杨炎如、文宗瑜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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