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元兴)
天奇股份资讯
2024-04-25 20:58:1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马元兴,自 2018 年 12 月起担任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马元兴,男,1958 年出生,中国籍,高级会计师、教授、中国会计教育专家指导
委员会委员、中国职教学会常务理事兼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自 1980 年起在无锡商业学校任教,先后担任会计专业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务处长及副校长。2002 年至2017 年任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2008 年 12 月获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自 2018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现场出席 1 次,通讯方式出席 11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董事会、缺席董事会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参会的情况。本人会上认真审议董事会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公司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及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会议,
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运用专业知识支撑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审慎、独立决策,切实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内审工作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监督。年度审计前,本人与年审机构沟通重点审计事项及年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年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跟进年审进展情况,确保年审工作按时、有序、顺利完成;年审完毕后,本人与审计机构就年审结果进行交流讨论,本人认为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公允。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仔细核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及实际发放情况、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本人对年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中审议的 38 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于 2023 年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 5 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议案,并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

(四)报告期内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4、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报告期内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