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樊建平)
作为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7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7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参加董现场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加会议
樊建平 1 0 1 0 0 否
(2)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本人列席次数为0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3月20日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未发表
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1、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1次工作会议,本人对提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经营管理经验、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同意后的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在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约谈了部分业务负责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2016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7年,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3、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定期查阅有关财务资料;
4、本人还多次到公司调研和工作,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战略发展、风险控制和规范经营提出了多项建议,并得到贯彻执行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樊建平
联系方式:jp.fan@siat.ac.cn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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