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01-11
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公司近日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公司诉成都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合同欠款纠纷一案的通知书。此次欠款纠纷一案系本公司1998年12月10日与大地公司签订的《投资额转让合同》所形成,合同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的成都联益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9%的权益转让给大地公司,转让费计784万元。同时,该公司应偿付所欠本公司借资3885903.78元。另大地公司应给付本公司经营承包费1122.5万元(后经双方调整为432.5万元)。上述款项合计16050903.78元,大地公司承诺以承接本公司银行债务方式承担。
上述协议订立后,大地公司未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故形成今日之诉。
有关本案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0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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